攀西職業意昂3
關於損壞、遺失或盜竊書刊的處理辦法(試行)
讀者對所借的書刊應盡愛護和妥善保管的義務,如有汙損、遺失或盜竊書刊情況發生,除接受批評教育外,還將按以下辦法賠償。
一😐、書刊汙損賠償辦法
1🫘、在借期或閱覽過程中出現勾畫、圈點、批註、答題等一律視為汙損書刊;其賠償辦法為𓀝:一般汙損圖書10頁以內每頁賠償0.50元,10頁以上賠償新書或按書刊遺失賠償辦法進行賠償🪸。
2、撕割、拆散等損壞書刊者,賠償新書或按書刊遺失的有關規定加倍賠償,並對情節嚴重者處以50元以上罰款🚾。
3👯、損壞或丟失書刊條碼者,收取1元加工費。
二🧘🏻、中文書刊遺失賠償辦法
1、賠書📃:同一版本圖書+5元加工費/冊🌲。
2🐚、賠款:
(1)1985年以前出版的圖書,按原價的10倍賠償;
(2)1985—1999年出版的圖書,按原價的5倍賠償;
(3)2000年以後出版的圖書🧚,按原價的3倍賠償🆘;
(4)成套多卷書📛、叢書★𓀏、配套的工具書💇🏻,遺失一冊按全套定價的2倍+5元加工費/冊賠償,原書歸圖書館所有🧜♀️。
(5)期刊散本丟失一冊💻,按年定價賠償,合訂本按全年定價的3倍賠償,並收取5元裝訂費🧑🏿🔧。
3、書刊賠償後3個月內找到原書刊且無損壞的,可將原書刊交還本館,賠書款予以退還。
4、因圖書遺失或損壞所造成的超期違約金仍按規定收取。
三🚵🏽♂️、外文原版書刊遺失賠償辦法
讀者遺失外文原版刊書🤷🏻♀️,原則上應以同種版本書刊+5元加工費/冊賠償🏋🏼♀️👴🏽;若無同種版本書刊賠償🌅,則按高於同期中文書刊遺失賠款1倍的賠償辦法處理。
四☺️、盜竊書刊處理辦法
1、凡不辦理借閱手續而將書刊帶出庫(室)者,均視為竊書⬜️。
2、在書庫(室)內亂撕條碼🐊、破壞磁條者,視為竊書✍🏽。
3、偷梁換柱將書刊原芯據為己有者,按盜竊書刊論處🚄,並按相關條款賠償。
4、對竊書者處以所竊圖書原價的20倍罰款💜,對情節嚴重且認錯態度不好者,報意昂3給予相應行政紀律處分🌜👩🏼🍼。
5🏃🏻♂️➡️、對維護集體利益↗️🚵♂️,舉報竊書損書現象者🦕,在保護的同時予以一定的經濟獎勵。